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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5月27日讯(记者 万凌云) 5月28日,镇江市丹徒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名单,其中任命裴芬云(女)为丹徒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免去吴玉青丹徒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同期,任命胡勇为丹徒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李建华(女)丹徒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殷衍鹏丹徒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挂职);免去德彦池丹徒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挂职);免去吴平丹徒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钱坤为丹徒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免去孙旭东丹徒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