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 张明星
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帮助困难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武邑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民事检察职能,守正创新,积极推进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
该院把党建工作深度融入业务学习当中,以微党课、微宣讲、微分享等形式,开展“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我来谈”等活动,深刻理解民事诉讼法对支持起诉职能的规定,并先后与法院、妇联、民政、残联、人社等部门会签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成立民事支持起诉服务站。
以专项工作为契机,该院成立跨部门临时党小组,凝聚党员“1+1>2”干事合力,发挥“民事支持起诉+”协同优势。依托“民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协作”办案机制,跳出以往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其他部门的办案思维,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将司法救助作为促进执行监督和解新途径、新方法,通过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的横向连接协作,有效整合检察职能,最大程度达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党建联建为契机,与法院建立民事支持起诉绿色通道,针对老年人请求劳务报酬、追索赡养费等诉求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现检察机关快速受理、支持,审判机关快速办理、裁决,切实帮助老年人及时解决“急难愁盼”。
该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诉前支持、诉中跟进、诉后落实的办案理念,在办理一起民事支持起诉案时,开创“支持起诉+执行监督”新方式,把办案效果作为监督办案的落脚点,及时跟踪案件的办理情况,有效发现每个环节的问题,做到一案联动,将监督工作做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