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出台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库)建设审批办法
每日甘肃网5月29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5月27日记者获悉,为缓解城市停车供需矛盾,促进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库)建设,兰州市出台《兰州市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库)建设审批办法(试行)》。
本《办法》所称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库)是指室内无车道且无驾驶员进出,单个停车场(库)停车当量<50,土建建筑高度不超过10米,采用机械式停车设备存取、停放机动车的设施。同时,需在合法用地上建设,且需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做好噪声污染防治,不得妨碍相邻建筑通风、采光、日照,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安全,并与周围环境协调、符合城市风貌要求。
审批流程分三阶段推进:基础土建阶段由土地使用权主体向辖区住建部门申报,涉及多业主的需按规定履行手续,项目需在取得联审联批意见3个月内开工,否则意见自行废止,基础土建施工前需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完成后进行工程验收并出具质量监督报告;基础土建验收合格后,进入特种设备安装告知、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阶段,安装单位需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特种设备安装告知,并约请具有特种设备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设备安装完成投入使用并对外开放运营收费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须到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停车场备案登记。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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