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对综合诊查类价格项目及拟定价格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由100项规范整合为36项,新增设立“安宁疗护”项目,拟定全省最高价格为260元/日。
新增“安宁疗护”项目
记者注意到,《意见》中新设价格项目,满足患者多样化服务需求。比如,为提升终末期患者生命质量,新增设立“安宁疗护”项目,拟定全省最高价格为260元/日,所定价格涵盖患者病情评估、诊查、分级护理、各类评估工具使用、心理及精神疏导、情绪安抚、沟通陪伴、临终关怀、个性化支持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门诊诊查费不得上浮
《意见》指出,对社会影响面广、患者负担比例较大的门诊诊查费、急诊诊查费、救护车转运费、家庭病床建床费等项目,各地市严格按本地原项目价格直接平移,不得上浮。
对于住院诊查费、住院床位费等项目,《意见》要求各地市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前提下,根据基金结余情况,综合考虑当地患者负担水平、历史调价情况、各地市绝对价格水平等因素,在本地原项目价格平移的基础上,可按专项调整要求适当调整项目价格,调价的服务总金额纳入年度调价总量计算。如(普通)住院诊查费拟定全省最高限价为60元,住院床位费(二人间)为90元,三人间为69元,多人间为56元。
单人间床位费、上门服务费可由医院自主定价
《意见》根据立项指南要求,对单人间床位费、上门服务费、救护车高层人力转运加收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院自主定价。
门诊诊查费知名专家加收、多学科诊疗费、会诊费(远程会诊)因各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和历史定价差异较大,也由医院自主定价。
上门服务费可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确定,收费采取“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价格”的方式。对于医疗机构上门提供的医疗服务,已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长期护理保险等方式提供经费保障渠道的,不得额外收取上门服务费。
编辑:赵静明 校对:冯卓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