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日报
兴隆法院“护薪执行”专项行动执行到位金额44万余元
2025年2月份,苗某经仲裁裁决后,被申请人兴隆县某水泥公司应给付其5万余元工资款。但该公司迟迟未给付,苗某向兴隆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兴隆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向兴隆某水泥公司释法析理,采取“双向沟通+柔性引导”的工作方式,向企业负责人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同时向苗某说明企业实际困难,积极架起双方沟通桥梁。最终,水泥公司主动向苗某支付执行标的5万余元,案件顺利执结。
为切实破解涉劳动者权益案件执行难题,兴隆法院聚焦执行领域关键环节,自今年1月起开展“护薪执行”专项行动,通过强化执行指挥、创新执行手段、深化部门协同,集中攻坚劳动者“急难愁盼”案件。截至今年4月份,该院累计执结劳动争议、欠薪等案件29件,执行到位金额44万余元。(曲悠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