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ST创兴 公告编号:2025-033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兴资源”、“公司”或“本公司”)股价近期涨幅较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相关提示如下:
一、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23日、5月26日、5月2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已于2025年5月28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5年5月28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公司股票价格自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28日十七个交易日中有十个交易日涨停。鉴于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现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存在退市风险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7条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生产经营风险
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但受到不利因素影响,存在业务开展不及预期的情况。公司所处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公司近期没有签署重大合同。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9.0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33.03万元。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4.77万元。2025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实际控制人被刑事立案的风险
公司2024年11月8日从控股股东浙江华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实业”)获悉并向公安机关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增云因涉嫌集资诈骗,被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认为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已被立案调查。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101,664,14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90%,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根据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城法院”)的通知书,华侨实业所持公司股份67,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5.90%,占公司总股本的15.75%)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络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上城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拍卖事项后续将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以及公司已披露的其他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相关信息均以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ST创兴 编号:2025-032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浙江华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101,664,14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90%,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城法院”)对华侨实业持有公司股份累计67,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5.90%,占公司总股本的15.75%)进行公开拍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络阶段已经结束。
● 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以上城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将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 华侨实业与辽宁璟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华侨实业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34,664,147股股份转让给对方。若本次司法拍卖和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均完成股份变更过户手续,华侨实业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2025-013号公告),上城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华侨实业持有公司股份累计67,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5.90%,占公司总股本的15.75%)进行公开拍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络阶段已经结束。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司法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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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络拍卖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上城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络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上城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将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华侨实业于2025年4月13日与辽宁璟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华侨实业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34,664,147股股份转让给对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011号公告)。若本次司法拍卖和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均完成股份变更手续,华侨实业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进而对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若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相关主体可能触及权益变动相关披露要求,公司将配合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披露义务。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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