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22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东方路3261号公司22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由瑞凯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9人,未出席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未出席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孙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5 年度聘用境内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签订〈2025-202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一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5 年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关于审议〈回购公司部分A 股股票〉的议案》
17.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02、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05、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06、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08、议案名称: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09、议案名称: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10、议案名称: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4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表决。议案17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乐天、吕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公告编号:临 2025-023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市值管理工作,分别于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6.93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上述回购方案及股东大会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振华重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振华重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如需债权申报,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的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债权人债权申报所邮寄的所有复印件,公司不承担返还的义务。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战略发展部(董监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5年5月29日起至2025年7月12日
2、债权申报地址及材料送达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振华企业广场A座战略发展部(董监事会办公室)
3、联系部门:战略发展部(董监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8621-50390727
5、邮政编码:200125
6、特别提醒: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邮件封面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24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以货币形式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振华重工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100%。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具体事宜。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同意相关内容。
二、《关于审议〈聘任李义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义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同意相关内容。
三、《关于审议〈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丰富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于2025 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20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简称“超短融”),并择机进行发行。
本次超短融注册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2025年计划发行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附件1:
李义明,1975年生,男,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1999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7月起先后任上海振华港口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机械综合设计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陆上重工设计研究院院长助理、党委书记,2016年12月起先后任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港机集团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总经理(部长)、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振华设计研究总院党委书记、院长、智慧港口事业部总经理,现任中交集团装备事业部总工程师;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