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父亲言论是对被害家属二次伤害#】#凶手父亲的抱怨比刀更伤人# 成都27岁女子王某雅在家门口被杀,凶手的父亲竟称:“就这事害我们有家不能回,花钱在外面住宾馆。”海归硕士的王某雅无端招来杀身之祸,而凶手父亲的“有家不能回”言论,暴露了他在女儿犯罪面前的冷漠与推卸,挑战了道德底线。根据检方的起诉书,梁某某此前就曾携带刀具在小区里敲邻居的门。作为监护人,其父母是否尽到职责?他们是否带女儿就医、限制其外出?这些问题,凶手父亲没有正面回应。而他的抱怨,反而透露出一种“我也是受害者”的推卸心态。他这种态度,是对被害人家属的二次伤害,比梁某某的刀更伤人,它践踏了最基本的共情。凶手父亲的抱怨虽然有推卸责任的心态,但法律不会因此减轻其应该承担的责任。《民法典》第1188条写得清清楚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监护人得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他们早些带女儿就医、限制其外出,或者在警方警告后采取行动,王某雅的悲剧能否避免?受害人王女士的泪水,呼唤的不仅是法律的公正,还有社会的共情与担当。她坚持追究凶手父母的责任,不仅是为女儿讨公道,更是在为所有潜在受害者争取一个更安全的环境。@大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