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安徽省合肥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合肥市汛期公路灾害天气防御应对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进一步规范合肥市属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在面临灾害性天气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风险时的防范应对工作。
《机制》要求,当气象部门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时,及时启动汛期公路灾害天气防御应对工作机制,并明确了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中心、市交通执法支队和各市属高速路段经营管理单位在汛前、灾前、灾中、灾后等时段的工作责任,在汛期结束后全面开展工作复盘,进一步提升公路交通应对灾害天气的能力,强化协同合作,筑牢交通运输防灾减灾救灾防线,保障公路运输安全畅通。
(作者:胡姝旸 责任编辑:张明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