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司法部
近年来,福建省司法厅主动服务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开展法治乡村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助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数据显示,“八五”普法以来,福建已累计创建131个国家级、77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挖掘乡土特色,法治乡村建设有成效
普法进家门,更能带动乡风文明,福建省司法厅多措并举开展乡村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妇联、中央网信办、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的部署,开展“巾帼普法八闽行”主题活动,发挥“蒲公英”普法公益服务平台作用,对热心村民进行普法志愿者培训、管理、服务、积分激励等工作。目前,全省已发展“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4389支、16.3万余人,开展服务活动4.48 万余场次,在广大乡村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同时,福建省司法厅多管齐下开展法治乡村创建工作。落实“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要求,完善和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扎实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探索推广村(社区)“法律之家”“法律诊所”等建设经验,打造基层普法一站式综合“超市”。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载体平台,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目前,全省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16.8万余名,并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动态管理,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
减轻群众负担,公共法律服务显温度
12348热线平台作为群众线上申请法律援助的重要渠道,满足了群众法律援助“马上办、便捷办”需求,开通以来极大减少了群众“诉累”。福建持续深化线上线下融合,全面推进“12348与法律援助”无缝衔接,“一对一”指导帮助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将公共法律服务普及到田间地头、千家万户。
找准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法治需求,福建省司法厅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我们一直将农民工、妇女等作为乡村振兴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进一步落实省内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全域通办机制,方便农民工、村民等群体就近向全省范围内任何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福建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
同时,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根治农民工欠薪等系列活动,近五年免收服务费18亿元,挽回经济损失超34亿元。目前,全省依法为农民工、村民等群体提供法律咨询11.67万人次,其中提供法律援助 1.35万人次。
打好“平安结”,排查化解矛盾促和谐
如何将“矛盾结”转化为“平安结”“和谐扣”?福建省司法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部署开展“千所万会大调解”专项行动,最大限度把矛盾尽早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群众对高质量调解充满期待,为吸引年轻、专业、高水平的优秀人才加入调解员队伍,福建省司法厅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全省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放眼全省,在群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无数平安力量交织出了“矛盾纠纷多元调,疑难杂症件件清”的和谐景象。目前,全省村居(社区)配备人民调解员5.6万人,5年来化解民间纠纷84.1万件,有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为乡村振兴提供高效调解力量。
文章来源 | 农民日报客户端
记者 | 陈章群
编辑 | 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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