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 刘杨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香河县人民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不断探索和实践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和权益保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路径,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法治力量。近三年以来,该院受理涉少刑事案件25件,帮助12名未成年被告人重返校园、重回社会;审理涉少民事案件350余件,调解率66%,用实际行动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香河法院谋布局、组团队、强根基,引入基层调解组织参与辅助工作,建立“法官+司法辅助人员+社会辅助人员”多层次专业化辅助队伍,协助做好未成年人帮教延伸工作,6名专业调解员、3个调解组织成为团队辅助力量。加强“三审合一”审判团队建设,确定由2名员额法官团队负责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及少年审判相关工作。目前,涉少案件全部实现归口审理。
该院在建机制、促规范、聚合力上下功夫。他们细化从业禁止落实制度,与公安、检察及教体等部门联合制定发布《关于落实教育从业禁止制度的实施细则》,构建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系统。他们主动介入指导家庭教育,制定《香河县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办法》,联合团委、妇联、司法行政、教体等单位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督促监护人切实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引导家庭正确行使教育义务,提升科学实施家庭教育的能力,努力让家庭成为孩子健康成长的沃土。该院已发出9份《家庭教育指导令》。他们促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开辟办理涉未成年人权益家事纠纷案件的绿色通道,做好特邀专家调解力量的结合,汇聚多元解纷强大合力,以调解方式解决25件涉未成年人纠纷案件。
香河法院强职能、抓创新、求实效,用心打好“组合拳”。他们开拓审判模式“前延+后伸”,落实社会调查制度,在庭前调查阶段认真做好涉案被告人成长经历、家庭情况、犯罪成因等方面的调查。该院建立陪审员人才库、心理咨询师人才库、家庭教育指导员人才库、社会调查员人才库,与县委政法委、检察院等多部门签署《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若干措施》,与检察、公安对问题学生开展集中帮教。他们紧密融合“温情+司法”,推行“圆桌审判”,以“圆”的理念营造富有人性化、亲和力的宽松刑事案件庭审环境;制作“法官寄语”附于裁判文书,对未成年人人生重新起航寄予厚望;倡导“亲属抚慰”,对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积极协调未成年人近亲属或其所在地团委、妇联等人员开庭到场,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干预,抚慰未成年被告人情绪,最大限度减轻未成年人心理创伤。他们实行灵活执法,把专业化与个体化相结合,着重在寓教于审上下功夫,同时着力推行实质化运行前科封存制度,切实把教育和挽救方针落到实处。
该院加强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全方位落实法治副校长机制,以“法院开放日”“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法治讲堂”等形式,开展以“拒绝校园欺凌”“预防青少年犯罪”等为主题的法治讲座120余次,覆盖全县所有中小学校。他们与县教体局会签《法治副校长考核办法》,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以司法力量助力法治校园建设,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布涉少案件典型案例,定期发布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积极构建社会综合治理防范体系。他们创设“假日法庭”品牌,推进以“法润少年心”为主题的特色品牌“假日法庭”工作。其中,他们通过“假日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拖欠近9年10万余元抚养费纠纷案件,并将探望权问题在此案中一并解决,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