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境内山峦叠翠、水系纵横,生态环境优越,物种丰富多样,森林覆盖率达73.91%。近年来,龙门县检察院持续开展森林、水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守护龙门生态之美。
宣传科普,共筑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防线
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来临之际,龙门县检察院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到塔山公园开展“万物共生 和美永续”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置了宣传展板,展示生物多样性相关知识、本地生物多样性现状,吸引众多群众驻足观看。检察人员与其他部门工作人员一起,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详细介绍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意义,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结合非法捕捞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现场解答群众的疑问,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生态保护观念,积极参与到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中来。
增殖放流,修复水域生态的检察行动
增殖放流活动
今年四月初,龙门县检察院与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此次活动源于龙门县检察院办理的渔业保护监督案件,违法行为人非法使用”地笼”等渔具捕鱼,破坏了当地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龙门县检察院针对这一情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区域河流开展执法巡查,共缴获和清理非法网具“地笼”40多张3000多米,同时联合各乡镇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渔业捕捞许可工作,引导村民依法捕捞。为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龙门县检察院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非法渔具进行了集中拆解和销毁,并投放4万尾鱼苗,为增江河水域生态增添生机与活力,促进水域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平衡,维系生物多样性。
创新举措,拓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网络
近年来,龙门县检察院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不断创新举措,设立南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联合观察站、惠州市国有油田林场观察站,进一步延伸生物多样性保护触角;设立8处一级古树名木公益诉讼保护点,联合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加大对“预防性保护”理念的宣传;构建湿地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模型,提升办案质效,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守护湿地生态。通过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与综合治理的多维联动,为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生物多样性保护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龙门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修复新举措,为保护龙门县生物多样性、建设美丽家园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龙门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