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记者 张志青)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河北省信用协会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自2005年开展第一届全国文明单位评选以来,我省省属社会组织首次跻身全国文明单位行列。
河北省信用协会是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平台和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的日常管理机构。协会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和谐社会”的宗旨,在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推进诚信建设、共建信用河北”“诚信燕赵行”等系列创建活动,推出了“立信促企、金融助企、品牌兴企、政务便企、法务护企”五项服务措施,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协会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中国AAAAA社会组织”,先后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被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授予“全国四好商会”等称号,被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两新工委授予“河北省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