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5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临桂某记酒厂伪造健康证明申办食品小作坊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当事人被处以警告并禁止一年内再次申请相关许可。
4月24日,临桂区市场监管局在审核临桂某记酒厂提交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材料时,发现其提供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存在异常。工作人员随即启动核查程序,向临桂区卫生健康局发函协查。4月30日,临桂区卫生健康局复函明确:涉事健康证明并非临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
调查显示,该酒厂为获取食品生产资质,通过非法中介购买伪造的“临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结果报告书”,企图蒙混过关。临桂区疾控中心作为政府设立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其证明文件具有法定效力,伪造该文件已构成违法。对此,市场监管部门指出,食品生产直接关系公众健康安全,若虚假材料未被及时发现,问题产品流入市场将威胁消费者权益。
5月12日,临桂区市场监管局向涉事酒厂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明确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并于5月15日对外通报该起案件,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向该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要求听证。
鉴于该酒厂伪造材料性质恶劣,且食品生产涉及重大公共安全,5月20日,临桂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此案暴露出个别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企图通过造假手段规避监管。”临桂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该局将联合卫健、公安等部门,严查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的证明文件造假行为,并通过大数据比对、跨部门信息共享等手段提升审核精准度。同时,呼吁广大经营者严守法律底线,强调“食品安全无小事,诚信经营是根本”。
作者 |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孔国俊 通讯员 李诚明 曹城
编辑 | 熊柳欣
审核 | 沈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