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踢球受伤家长索赔被驳回# #自甘风险不等于一概免责#】在一场儿童足球赛中,两名小球员在抢球中意外相撞,致其中一方眼睑受伤。5月22日,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这么一起案件,驳回受伤一方的索赔诉求。法院表示,双方的行为以及发生的碰撞均属于足球比赛中正常的碰撞,参与者应当“自甘风险”。“自甘风险”不等于“一概免责”。李小亮律师提醒,未成年人参加文体活动,家长们应帮助孩子做好风险评估与活动选择,提前了解活动性质,判断是否与孩子年龄、认知能力相匹配。如足球等对抗性运动,应确认孩子是否具备基础规则认知,避免让低龄儿童参与超出其控制能力的高风险活动。同时,做好安全教育与规则灌输,明确告知孩子活动中的潜在风险及自我保护要点,例如遵守比赛规则、避免恶意冲撞、不实施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要让孩子理解“自甘风险”原则的含义。对于自发组织的活动,家长应确保有成年人在场监督,或选择有正规组织、安全保障的活动场景,避免因无人管理导致的风险失控。对于未成年人自身来说,参与活动时需严格遵守规则,避免因情绪激动或竞争心态实施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即使是正常对抗,也应保持对自身和他人安全的合理注意。要穿戴必要的护具,提前了解活动中的常见风险点,遇危险时及时规避,而非盲目拼抢。(记者 郭一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