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濮阳发布
近日,河南省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病残津贴的申领程序、待遇标准及衔接政策等作出明确规定。
哪些人可以申领病残津贴?
申请渠道有哪些?
申领标准是多少?
都需要哪些材料?
一起来看看
Q
哪些人可以申领病残津贴?
A: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申请领取病残津贴,应符合以下条件: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最后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地级(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按国家规定和程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鉴定结论在一年有效期内的。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申请病残津贴时,最低缴费年限以其符合条件的申请时点对应的最低缴费年限确定。多次申请病残津贴的,以最后一次符合条件的申请时点确定最低缴费年限。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Q
如何申领病残津贴?有哪些申请渠道?
A: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人员向最后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领取病残津贴申请。
通过用人单位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无用人单位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其参保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人事代理机构提出申请,也可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提出申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Q
申领病残津贴都需要哪些材料?
A:参保人员申请病残津贴时,应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符合规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病残津贴申请表》、已激活银行账户功能的社会保障卡。
参保人员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同时提供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原件。
需要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应提供个人原始档案等材料。不具备档案调转条件的,应提供档案所在地县级及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结论。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Q
病残津贴领取地如何确定?
A: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病残津贴申请后,由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待遇领取地。
其中,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由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后,由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待遇领取地。
待遇领取地非本地的,由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起业务协同,移交病残津贴申请资料和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认定结论,并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馈至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领取病残津贴人员恢复缴费后再次申领病残津贴或申请基本养老金时,应按规定重新确定待遇领取地。其中,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且待遇领取地确定在我省的,以省内最后一个参保地或户籍地为其病残津贴待遇领取地。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Q
病残津贴可以领多久?
A: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正式审核决定及审核表,自参保人员申请次月起计发病残津贴,并发放至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累计缴费年限不足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病残津贴领取月数为12个月;累计缴费年限5年以上(含5年),每多缴费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领取月数增加3个月。
其中,领取病残津贴人员恢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再次申领病残津贴时,累计缴费年限仍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按照累计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月数,已经领取病残津贴的月数相应扣减。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Q
病残津贴每月标准是多少?
A:病残津贴月标准根据参保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来确定。
(一)参保人员申请病残津贴时,累计缴费年限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以内的:
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政策同步调整。
领取病残津贴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办理退休手续,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符合弹性提前退休条件的,可申请弹性提前退休。
(二)参保人员申请病残津贴时,累计缴费年限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
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照基本养老金全国总体调整比例同步调整。
参保人员在领取病残津贴直至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的当月,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审核是否满足最低缴费年限,根据当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对病残津贴进行重新核算,并告知参保人员,自次月起按照重新核算的标准发放。
(三)参保人员申请病残津贴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的:
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照基本养老金全国总体调整比例同步调整。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Q
参保人员领取病残津贴期间,是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A: 参保人员领取病残津贴期间,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继续就业并按国家和省规定缴费的,自恢复缴费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Q
什么情况下停止发放病残津贴?
A: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发生以下情形的,应从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告知应复查鉴定的60日内未按规定参加复查鉴定或复查鉴定结论为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死亡;
未按规定通过资格认证。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