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3 证券简称:玉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西街196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承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208,853,1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13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8,030,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86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22,4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72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6,906,4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08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22,4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2%。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364,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1%;反对456,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4%;弃权3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8,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282%;反对456,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60%;弃权3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8%。
离任独立董事王瑞先生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述职报告;离任独立董事李维清先生、赵宝华先生因故未能出席会议述职,委托王瑞先生代为述职。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363,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6%;反对45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0%;弃权3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6,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113%;反对45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29%;弃权3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8%。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363,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6%;反对45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0%;弃权3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6,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113%;反对45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29%;弃权3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8%。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363,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6%;反对45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0%;弃权3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6,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113%;反对45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29%;弃权3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8%。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364,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1%;反对456,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4%;弃权3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8,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282%;反对456,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60%;弃权3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8%。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股东孙承志、崔贵贤、崔月青、山东玉马保丰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80,184,700股。
总表决情况:
经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28,180,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64%;反对456,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14%;弃权3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8,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282%;反对456,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60%;弃权3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8%。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363,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3%;反对457,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2%;弃权3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6,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040%;反对457,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02%;弃权3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8%。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343,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8%;反对477,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8%;弃权3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6,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144%;反对477,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98%;弃权3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8%。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363,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6%;反对45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0%;弃权3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6,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113%;反对45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29%;弃权3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8%。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363,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3%;反对457,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2%;弃权3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6,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040%;反对457,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02%;弃权3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8%。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343,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8%;反对477,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8%;弃权3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6,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144%;反对477,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98%;弃权3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8%。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343,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8%;反对477,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8%;弃权3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6,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144%;反对477,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98%;弃权3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8%。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363,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3%;反对457,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2%;弃权3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6,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040%;反对457,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02%;弃权3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利敏、徐鉴成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