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妇女报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消息 5月23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其中,决定授予尚丽新家庭等798户家庭全国文明家庭称号。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积极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扎实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群众高度认可、具有全国性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典型。
为充分展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激发各地区各部门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经过严格规范的认定命名,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等4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授予北京市石景山区等15个直辖市城区全国文明城区称号,授予河北省平山县等142个县级市和县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称号,授予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等3316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授予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688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授予尚丽新家庭等798户家庭全国文明家庭称号,授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等890所学校全国文明校园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