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5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制造单位为更新电梯选配的驱动主机、控制系统、门系统等部件,其安全性能指标不得低于原在用电梯。老旧电梯更新时,鼓励同步配置稳定可靠的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
2024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老旧电梯更新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范围。2024年8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组织启动了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为有效保障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质量,结合各地在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中反馈的低质低价、降低电梯部件使用寿命等问题和难点,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重点从电梯生产、检验、使用、监管等环节提出了具体细化措施,进一步规范住宅更新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和使用管理。意见反馈将截至5月28日。
在电梯质量安全性能保障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制造单位为更新电梯选配的驱动主机、控制系统、门系统、悬挂装置、反绳轮等部件,其安全性能指标不得低于原在用电梯。其中,更新电梯的钢丝绳质保期不低于10年或对应电梯驱动主机启动次数不少于200万次,包覆带质保期不低于20年或对应电梯驱动主机启动次数不少于400万次。同时,鼓励提供整机质保和免费全包维保不低于5年的售后服务。不过,为了节约成本又缩短工期,在更新中原有电梯的导轨、铸铁对重块、轿架、层门等质量安全性能较高、使用寿命较长、有继续利用价值的零部件,要能留尽留、能用尽用。
为了加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征求意见稿提出,可试点建立住宅领域电梯使用管理新模式,培育包含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全包式服务的长期责任主体,促进专业化、规模化运营。征求意见稿还特别提出运用技防手段,助力防范住宅安全隐患的要求。例如,鼓励更新的电梯,同步配置稳定可靠的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
在安全监管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对日常检查、检验中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住宅电梯,特别是老旧小区无使用管理、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要将相关信息定期转送有关部门。负责当地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的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本地区住宅电梯更新的施工告知信息及时转送同级有关部门,共享项目名称、地址、联系人等项目信息,形成安全监管合力。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