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查询公司相关资料,显示公司董秘廖振先生在胜任董事会秘书一职时并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而相关规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的需要在6个月内取得该资格证书,如今6个月时间将至,如未按规定取得证书,将会收到相关警示和处罚,请问董秘是否有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请公司认真务实相关情况并且履行信息披露职责,不要再一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了
董秘回答(九鼎新材(维权)SZ002201):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董事会秘书由副董事长缪振先生兼任,已按照要求参加了董事会秘书培训和测试,并于2025年3月取得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现正常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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