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5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布2025年全国水电站大坝管理单位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电力行业700座注册登记和登记备案的水电站大坝(以下简称大坝)运行单位及主管单位的安全责任人名单公布。山东共计公布5座大坝运行单位及主管单位的安全责任人名单,分别为泰安上库坝、文登上库坝、文登下库坝、沂蒙上库坝、沂蒙下库坝,主管单位均为国网新源集团有限公司。
通知中提到,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电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大坝安全责任体系和应急工作机制,强化大坝运行全过程安全管理,确保大坝运行安全,防范大坝安全事故发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切实落实大坝安全地方管理责任。各派出机构要按照国家能源局的授权,严格履行大坝安全监管职责。大坝中心要加强大坝安全技术监督。安全责任人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向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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