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25-011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 2025年5月19日、2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5月21 日公司股票继续涨停。公司基本面未发生改变,公司股价存在被炒作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266.4755万股,截至公告日已累计质押股份2700万股,质押比例63.28%,控股股东质押比例较高。
●公司股票2025年5月19日、2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5月21 日公司股票继续涨停。静态市盈率93.28,动态市盈率58.54。上市公司基本面未发生改变,公司估值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股价存在被炒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浪莎股份”)2025年5月19日、2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于 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5月21 日公司股票继续涨停,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质押比例较高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266.4755万股,截至公告日已累计质押股份2700万股,质押比例63.28%,超过50%。控股股东质押比例较高,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二、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2025年5月19日、2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5月21 日公司股票继续涨停,静态市盈率93.28,动态市盈率58.54。公司基本面未发生改变,公司估值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股价存在被炒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三、其他重大事项。
(一)2025年5月21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巨浪”)减持股份告知函,告知:西藏巨浪当日通过集中竞价卖出公司股份972,200股,成交金额21,855,056.00元。
(二)截至浪莎股份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自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基于以上公司相关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25-012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解除持有本公司质押股份1,037,888股,占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34%。
● 截至本公告日,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累计仍质押本公司股份1533.44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3.6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77%。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接到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书面告知函,告知了关于该公司解除持有本公司质押股份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公告如下:
1、该公司分别于2016年12月22日、2017年3月27日,将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中的1381.44万股办理了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2017年8月2日又办理了补充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即将持有本公司286万股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补充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2017年12月7日再次办理了补充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即将持有本公司317万股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再次追加补充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2024年8月22日办理了,将持有本公司1,037,888股股份质押给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5月20日办理了所持本公司1,037,888股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2、本次解除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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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25-013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变动触及1%。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浪莎股份”)今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巨浪”)关于持有公司股票权益变动达到1%整数的告知函,依据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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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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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后,西藏巨浪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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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4、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来源,为集中竞价买入公司的股份,其权益变动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