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人民论坛
在“双碳”目标引领下,山西能源转型再落关键一子。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在吕梁市岚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绿电园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批准岚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省级绿电园区建设试点。
根据规划,岚县将投资25.64亿元,在2025年至2027年期间,建设总装机容量达48万千瓦的新能源项目集群,涵盖1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3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3万千瓦屋顶及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还将配套建设1座220千伏变电站、1座110千伏绿电专变以及50兆瓦/200兆瓦时储能电站。建成后,新能源电力将以直连方式优先供应园区企业,余量部分(不超过20%)返送至公共电网,构建起“自发自用+余电外送”的绿色电力供应体系。
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岚县经开区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将统筹推进电源、变电及线路工程建设。山西省能源局明确,相关风电、光伏项目纳入2025年度省级开发建设计划,电网项目纳入省级电力规划,新型储能项目同步入库,为项目推进提供政策保障。同时,要求吕梁市能源局建立月度进展报送机制,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将协同开展电网改造、绿电交易及溯源等工作。
近年来,岚县立足风能、太阳能资源禀赋,将新能源产业作为经济转型核心引擎。2024年,其新能源产业发展规模在吕梁市稳居首位,在全省名列前茅。此次绿电园区试点的落地,不仅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减少碳排放,也有望为全省绿电园区建设探索可复制的“岚县模式”,助力山西新型能源体系构建与产业低碳转型。(岚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