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郭潇 叶家晟)近日,尚义县人民法院通过灵活调解,成功化解一起跨区域买卖合同纠纷,实现了双方当事人的互利共赢。
本案原告为内蒙古某商贸有限公司,被告为张家口某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原、被告系多年生意伙伴。2022至2023年期间,被告多次向原告采购材料,因未实时结算,被告拖欠原告部分货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将被告诉至尚义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深入调查两家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流水及市场环境等情况,全面评估被告企业的还款能力。为尽快化解纠纷、保障双方企业正常运转,承办法官提出“分期还款 + 违约金约束”调解方案:被告分四期支付15万元货款,若被告逾期支付,将按年利率4.65%承担违约金。
最终,经过法官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与协调,双方当事人同意了承办法官的调解方案,并签署了调解协议。这一调解结果不仅缓解了被告企业短期内的资金压力,使其能够有序安排资金周转,同时也切实维护了原告债权实现的可能性,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