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曹国新 赵倩怡)5月11日4时许,高速交警青县大队处理了一起两车追尾事故,经调取行车记录仪发现,原来是后车驾驶员疲劳驾驶。
来自湖南省长沙市的曹先生驾车载着妻子和女儿前往辽宁,为女儿筹备婚礼,由于路途较远,曹先生担心路上时间太长影响后续日程安排,途经德州服务区加油时,只是稍作停留并未充分休息,就继续驾车赶路。曹先生一家人行驶至京沪高速北京方向157公里处时,与一辆厢式货车追尾,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伤的交通事故。
高速交警青县大队事故民警询问曹先生事故发生时是否犯困,曹先生予以否定,称自己患有干眼症,当时只是眼睛不适擦了一下,撞击瞬间也是大脑一片空白记不清细节。民警调取了行车记录仪发现,发生事故时前方一辆小货车正常行驶,曹先生驾车却毫无征兆地径直撞向前车车尾,撞击发生后前挡风玻璃被整块击碎掉落到车厢内,坐在副驾驶的乘客险些受伤。
民警向曹先生讲解:“你在事故发生前,车辆已经有明显摇晃,你在第一车道行驶并且前方没有任何车辆,但却直接变道驶向第二车道正常行驶的货车。在撞击之前也没有任何刹车等应急反应,很明显是犯困了。”事实面前,曹先生不再继续争辩。
此时,曹先生的女儿回忆起,事故发生前父亲提出在下一个服务区就换女儿来开车,大概那时候就已经感到疲劳了,只是觉得还有两公里距离便忽视了安全问题,没想到事故发生只在一瞬间。
民警对曹先生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开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在此次事故中曹先生负全责。他们一家人都表示经过这样一次事故,今后一定会吸取教训不再疲劳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