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商报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城市更新迎来顶层设计。中国进入城市更新重要时期,资金从何处来?5月2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意见》有关情况,相关部委负责人对城市更新的资金要素投入渠道给出详细披露。
近五年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594亿
当前,我国城市发展从大规模增量建设转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进入了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
住建部数据显示,仅2024年,我国实施城市更新项目就6万余个,完成投资约2.9万亿元。这一庞大市场如何推进壮大?资金从何处来?
财政政策和资金保障方面,中国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郭方明在会上透露,中央财政聚焦城市更新重点任务,强化财政政策和资金保障。“十四五”以来,共安排中央补助资金约1594亿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他还透露,2023年以来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53亿元,支持推进城中村改造。“十四五”期间安排中央补助资金约600亿元,支持60个城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带动总投资1600亿元。2024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增发国债等资金超过4250亿元,支持地方开展城镇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城市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等项目。
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郭方明透露,财政部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如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费附加减免等。下一步,将继续通过这些渠道持续发力。
2024年起,中央财政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首批支持包括石家庄、太原、沈阳、上海等在内的15个城市。郭方明透露,今年,住建部将和财政部再选拔第二批20个城市。
此外,中央财政还聚焦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推动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加大对城市更新相关项目的支持。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撬动作用,鼓励政策性银行在风险可控、财务可持续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提供支持;完善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制度,更好提供巨灾风险保障等。
中央预算内投资设城市更新专项
在资金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负责人赵成峰在发布会上介绍,下一步将持续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门设立城市更新专项,支持城市更新相关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已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项目的基础上,扩围支持城市危旧住房、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等工程。
赵成峰透露,目前,国家发改委正抓紧组织计划申报和项目评审等工作,将于今年6月底前下达2025年城市更新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同时,在“两重”建设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中,将继续对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给予支持。此外,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建设。
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方面,他表示,“十四五”以来已累计安排超过4700亿元,支持城市燃气、排水等地下管网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超长期特别国债方面,2024年以来,将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纳入“两重”建设支持范围,已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超过2900亿元。
赵成峰坦言,城市更新项目投资额较大,单靠政府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多元化、多层级的资金投入机制。要围绕完善投入机制、提高投入效率,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对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经营属性较强的,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对于回报水平适中、社会资本具有投资意愿的领域,要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作用。引导支持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银行信贷资金更好参与项目建设。鼓励各地充分挖掘项目价值,探索创新城市更新模式,对投融资模式创新性强、有较好示范性的项目,中央投资将优先予以支持。
正在制定专门的贷款新规
在金融机构贷款支持方面,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与风险监测司司长廖媛媛介绍,金融监管总局正在制定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明确贷款条件标准,满足城市更新行动金融需求,提高金融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近年来,金融监管总局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比如,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城中村改造,推动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指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满足水电气暖、交通仓储、通信、城市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改造等领域的合理融资需求;指导金融机构充分发挥经营性物业贷款的作用,支持低效楼宇、既有商业设施、老旧商业街区等物业项目更新改造。另外,还鼓励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城市更新,通过债权投资、股权投资、物权投资等多种方式提供金融支持。
廖媛媛表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指导金融机构深入理解城市更新行动的内在逻辑,准确把握新特点新要求,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为城市更新行动提供丰富多样、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满足不同主体、不同项目、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金融需求。指导金融机构对照城市更新行动的具体要求,抓紧研究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制度流程、业务系统和绩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独特优势,把金融资源用在刀刃上,做好与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的有效衔接。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北京商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