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标准《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具备电源条件的既有公共停车场、P+R停车场应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公用充电设施。停车场对外服务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宜针对不同服务对象设置不同比例的超级快速、快速充电设施。针对占比逐年增长的摩托车,本市将引导有条件的停车场充分利用场内边角空地设置摩托车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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