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荔枝新闻
【#财务离职拒交密码U盾被判赔公司4千#】2024年4月,曹某入职南京一家咨询公司担任唯一财务人员,同年8月30日起就未出勤。据了解,曹某和公司发生了一些纠纷,起初先请了几天病假,当时单位要求她提供电脑密码、U盾等,以供单位的财务正常运转,遭她拒绝。1个月后曹某提出辞职,仍拒绝交出电脑密码和U盾,致公司无法出票,严重影响经营。公司无奈找第三方破解密码,随后将曹某告上法庭。法院依据规定,劳动者主动辞职需提前1个月申请,并依法办理交接,包括电脑、文件、密码、财务印章等,最好书面备案,避免纠纷,不能以个人原因或情绪对抗规避交接责任,最终结合公司实际支出,酌定曹某赔偿公司4000元。(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