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 滕朝 编辑 黄嘉龄 校对 穆祥桐
5月16日,ID为“台山TV”的自媒体发布歌手陈奕迅去世消息,在发布的视频中,基本都是拼接陈奕迅旧照片+粤语AI配音,并无任何有效信息。
5月19日,歌手叶晓粤(《中国新歌声第二季》学员,在节目中加入陈奕迅导师战队)在向陈奕迅助手求证后,微博发文辟谣,证明ID为“台山TV”的自媒体发布陈奕迅去世消息为假新闻。
▲歌手叶晓粤5月19日微博发文辟谣。5月15日,陈奕迅曾发布微博,提到“等了十二年的高雄巨蛋,没想到一夜之间被病毒搅垮。”他表示会遵照医嘱努力恢复健康,尽快回到高雄在舞台上跟大家见面。
▲陈奕迅5月15日微博截图。或许是这条微博,让自媒体账号“台山TV”嗅到了流量的味道,利用公众对于明星艺人健康状况的关切心理,结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造恐慌,编造出这种毫无底线的假新闻,煽动情绪以提升传播量。
其实,这不是“台山TV”在自媒体上第一次造谣艺人去世的消息,此账号之前还曾发布蔡澜、成龙等人去世的假消息,该账号发布的视频大多是毫无根据的娱乐八卦、明星相关谣言等内容,均是无稽之谈。
针对这种恶意猜测甚至是诅咒、吃人血馒头的自媒体,网友强烈谴责其造谣行为,呼吁平台加强内容审核和管理。
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艺人的名誉权,受害艺人可依法维权,还可能因转发次数达到一定数量而面临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此外,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诽谤罪的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若自媒体运营者或行为人在中国境内,即使发布于外网,仍受中国法律管辖。若行为人位于境外,可联系境外平台举报,要求删除内容,或通过国际司法协助(如《海牙公约》)追究责任,但程序复杂且周期较长。若谣言对境内造成重大影响,可向国内相关管理部门举报,协调跨境处理。
个别自媒体造谣代价太低,不仅让受害者名誉受损,还占用了大量公共资源。支持陈奕迅依法维权,不要给造谣者留有侥幸心理,以净化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