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葛东升 薛飞
“公司摘掉涉嫌单位犯罪的帽子,进购药品顺畅,方便了职工就诊,公司也重新焕发生机。”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江苏省靖江市某民营职工康复医院有限公司董事长老李满面春光,完全没有了一年前所看的愁容。
老李紧紧抓住检察官的手,久久不肯松开,和一年多前的心情完全两样。2024年初,公司采购员孙某,因采购价格相对便宜的他克莫司胶囊等药品并收受回扣,被外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出乎意料的是,办案机关在查办孙某个人涉嫌犯罪的同时,以康复医院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为由,冻结该院银行存款135万余元,并扣押人民币50万元。时值年关,职工治疗、康复医院有限公司运营受到严重影响。
该公司是一家以康复治疗和肾病专科治疗为主的专科营利性民营综合医院,为泰州市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医疗单位,每年都有很多职工到该院进行康复治疗。
2024年4月,该公司向靖江市检察院书面反映这一情况后,该院立即派员走访调查,后将相关情况向上级机关进行汇报。
2024年5月,在江苏省检察院的指导下,泰州、靖江两级检察机关展开调查核实,并听取专业人员意见,经综合研判,涉案公司的药品采购价不属于明显低于市场价,且无证据证明该院明知药品系犯罪所得,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即使采购员个人涉嫌犯罪,也与公司无关,外省扣押、冻结医院资金的执法行为不当。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2024年6月,泰州、靖江两级检察机关先后2次派员前往外地协调。2024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该案作为重点依法护企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同年10月,涉案公司135万元被解冻。2025年春节前,涉案公司被排除单位犯罪嫌疑,被扣押人民币50万元也如数返还。
今年3月,孙某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