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6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3号公告,对原产于伊朗的浮法玻璃作出保障措施第三次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自临时保障措施起计征),具体如下:2024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11日为36美元/吨、2025年12月12日~2026年12月11日为35美元/吨、2026年12月12日~2027年12月11日为34美元/吨。措施实施以土耳其总统相关征税令为准。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70.04、70.05及70.06。
2014年6月18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伊朗的浮法玻璃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15年8月28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18年12月11日和2021年11月20日,两次作出肯定性终裁。2024年12月7日,土耳其对伊朗浮法玻璃启动保障措施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参见第2024/10号公告);与此同时,建议自2024年12月12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36美元/吨,为期200天的临时保障措施税。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5/05/20250516-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