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治日报
微信委托彩票代销者购买彩票是诸多彩民的日常购彩方式,但双方基于信任经常性赊销或使用中奖奖金反复抵扣垫付彩票款的行为,却极易引发纠纷。
王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一家福利彩票站老板,杨某系铁杆彩民。因购买次数频繁,双方关系密切,王某多次为杨某垫付款项购买彩票,并通过微信方式逐笔告知杨某欠付彩票款数额。2022年11月,王某向杨某索要未结彩票款项53410元,杨某出具借条:“今借到王某现金53410元整,于2023年12月30日前归还。”后因杨某到期一直未偿还借款,王某将其告上法庭。杨某辩称其从未向王某借款,王某以赊销方式出售彩票的行为违反《彩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属无效,不同意偿还案涉款项。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从王某处购买彩票,王某将购买彩票后欠付数额通过微信逐笔告知杨某进行确认,杨某未提出异议,并在被索要未结彩票欠款后向王某出具借条,该借条实质为对双方之间债务的清算,应以民间借贷关系处理,杨某作为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王某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允许杨某赊账购彩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彩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但该规定系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而非影响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并不会导致销售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因此对杨某的该项上诉意见,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经一审、二审后,最终法院判决杨某向王某偿还案涉借款53410元。
法官表示,现实中,当事人之间发生买卖、承揽、股权转债权、合伙纠纷、损害赔偿等行为,却以民间借贷的形式来确认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并不鲜见。有些情况下当事人还试图以民间借贷为假象来掩盖其非法目的。此时,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基于查明的基本案件事实来认定双方存在的基础法律关系。在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清算,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达成了一致,形成了债权债务协议时,双方权利义务清晰,无论当事人之间此前的基础法律关系性质为何,均可直接根据该债权债务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