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法律史与国际法的跨学科研究有何意义?有哪些研究方法?5月17日,由四川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等单位联合发起的“法律史学与国际法学的对话”学术论坛在成都举行。来自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四川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等十余所高校的多名专家学者,就此议题展开研讨。
此次学术论坛分为四个单元:国际视野的法律史与历史维度的国际法,国际法学的知识考古与涉外法治的话语重构,外国法制的历史演进与比较法学的国际转向,中华法治文明的传承与涉外法治实践的探索。华北理工大学人文法律学院副教授张锋以《国际法史研究的视野、尺度与共识基础》为题,对国际法史研究的对象和范式做出介绍;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冯帅关注17—21世纪国际法上的执行豁免这一议题,对执行豁免的历史沿革和实践进行阐释。
在四川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古立峰看来,法律史学与国际法学两门学科的交叉和对话,既是对历史智慧的传承,也是对未来法治的探索。应当挖掘中国法治进程中的涉外历史智慧,为构建中国特色涉外法治话语体系提供借鉴,紧扣国家战略需求,明确参与国际法律秩序构建的路径,特别是要尝试打破学科与地域界限,解构国际法“西方中心叙事”。
在这一点上,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张辉有相同看法。他告诉记者,随着国际地位的提升,中国需在国际舞台上承担与其地位相符的责任,因此需建立不同于西方既有理论的国际法学体系,以解释和应对全球性问题。他主张以重构和批判相结合方式,注重从中国传统文化中筛选适用于现代社会的元素并与当代实践结合,同时对现有国际法规范、秩序和话语体系进行批判性分析,推动渐进式变革,从而构建立足中国国情、适应多元文明共存的法学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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