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发布公告,因其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公司拟回购注销19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41.75万股。同时,公司还拟同步注销回购专用账户剩余的58股股份。
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拉卡拉的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原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8,082,500.00元,完成注销后,将减少为人民币776,664,942.00元,减少金额达1141.7558万元。
早在2025年5月16日,拉卡拉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审议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相关内容已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债权人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其债权有效性不受影响,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在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工作日时间9:30 - 11:30、13:30 - 17:30,前往董事会办公室现场申报登记。也可通过以下方式申报:
申报方式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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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田鹏 |
联系电话 | 010 - 56710773 |
联系传真 | 001 - 56710909 |
工作邮箱 | contact@lakala.com |
申报时,债权人需按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等;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且来函需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并与公司联系人电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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