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16日丨佳源服务(01153.HK)公告,于2025年5月15日,上海金辕及上海智金(作为申请人)与巢湖旭彤(一间由公司前控股股东最终实益全资拥有的公司)、佳源创盛(一间由公司前控股股东最终实益全资拥有的公司)、浙江禾源(一间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浙江智想大成(一间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被强制执行人订立强制执行调解协议,据此,(其中包括)上海金辕及上海智金各自同意以金额人民币86,000,000元偿付被强制执行人于股权转让协议及担保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经考虑(i)驳回为最终裁定及不可上诉;(ii)集团已就此产生可观法律费用;(iii)偿还人民币43,000,000元将解除及免除集团仲裁调解书项下所有余下义务及责任,而解除被冻结存款将增强集团的现金流并改善其营运的流动性;及(iv)据公司中国法律顾问所告知,浙江禾源及浙江智想大成可向有关方追讨及索偿已付款项,董事会认为,订立强制执行调解协议可使公司以友好及有效方式解决仲裁,而避免耗费更多时间、精力及对集团的潜在不利影响。因此,公司认为强制执行调解协议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