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超1.29亿元,黑龙江省原副省长王一新一审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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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8:31:53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范佳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5月16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黑龙江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王一新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一新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在案的王一新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8年7月至2020年10月,被告人王一新利用担任海南省农垦总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党委书记,海南省农垦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业务承揽、土地开发、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9亿余元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一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王一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信息显示,王一新出生于1965年12月,湖北英山人,曾任任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海南省农垦总局党委书记,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

2013年1月,王一新跨省出任山西省副省长,2021年12月调任黑龙江省副省长,2022年3月任黑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后明确为常务副省长。

2023年12月,王一新任上被查,去年6月被“双开”。“双开”通报称,经查,王一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家庭房产情况,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低价装修,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开发、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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