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个月,持续改善汽车安全问题成为业内焦点,在隐藏门把手有望进一步规范后,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或即将迎来新规。
近日,强制性国家标准《轻型汽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下称《方法》)完成起草,进入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对比现行标准,新的标准要求“M1和N1类汽车应装备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注:M1类主要指轿车、SUV、MPV等乘用车,N1类主要指轻型载货汽车)。这意味着未来所有的乘用车必须安装AEBS。
AEBS包含碰撞预警(FCW)和紧急制动(AEB)两个子功能,能够最大限度地进行自动紧急刹车或使车辆减速,从而降低与前方车辆或行人发生碰撞的概率,避免事故发生。
《方法》提出,根据M1 和 N1 类汽车应装备AEBS,系统完成初始化后,除不可用状态外,应满足以下要求:对于 M1 类汽车,至少在 10 km/h 至 80 km/h 速度区间内的所有车辆载荷条件下,当系统监测到可能与前方车辆发生碰撞危险时处于激活状态,当未监测到碰撞危险时处于待机状态;对于 N1 类汽车,至少在 10 km/h 至 60 km/h 速度区间内的所有车辆载荷条件下,当系统监测到可能与前方车辆发生碰撞危险时处于激活状态,当未监测到碰撞危险时处于待机状态。
同时,至少在 20 km/h 至 60 km/h 速度区间内的所有车辆载荷条件下, 当系统监测到可能与前方行人、自行车和踏板式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危险时处于激活状态,当未监测到碰撞危险时处于待机状态;制造商应按照相关要求证明系统在全部可激活速度区间的安全性。
若系统具备驾驶员主动开启和关闭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系统在车辆每次进入新的上电/点火周期时自动开启 (此要求不适用于发动机自动执行启停的情况);系统的主动关闭方式至少包括两个有目的操作(如长按保持、双击、关闭确认等);车辆速度大于 10 km/h 时,系统无法被主动关闭;主动关闭系统后,系统能被随时主动开启。
在此消息的影响下,5月16日,汽配股持续走高,AEBS方向领涨,均胜电子(600699.SH)、春兴精工(002547.SZ)、圣龙股份(603178.SH)等多只个股涨停。
近年来,多起智能网联车辆事故中出现AEB未及时干预等情况,引发大众对AEB技术迭代、规范宣传等热议。第一财经也曾就这类问题展开报道《问界回应展车碰撞事故,AEB功能再引关注》《AEB误认高速广告牌车辆为真车,“幽灵刹车”也何频现》。
尤其关于AEB的触发条件,包括响应物体、触发时速等仍有待改进。比如小米SU7高速碰撞事件中,小米汽车“事故发生时,AEB等主动安全功能是否触发”时提到,小米SU7 标准版有前向防碰撞辅助功能包括FCW和AEB两个子功能,作用对象是车辆、行人、二轮车三类目标,其中AEB功能工作速度在 8-135km/h之间。这个功能和行业同配置的AEB功能类似,目前不响应锥桶、水马、石头、动物等障碍物。
问界汽车发布的《关于辽宁沈阳工业展览馆M7 Pro事故的声明》中提到,因主驾未系安全带,且方向盘大角度干预,不满足AEB触发条件。
此前,AEB的技术发展也引起了行业相关高层热议。去年11月,华为常务董事、终端BG 董事长余承东与小鹏汽车董事长、CEO何小鹏曾就AEB技术展开争论。
彼时,何小鹏曾表示:“友商讲了AEB,我认为99%是假的,那些宣传都不是公司官方发布的。它的AEB根本不能开,路上误刹车的情况太多了。”他认为,目前(汽车)行业里谈AEB,主要是纵向AEB,它在触发时,大部分情况下的速度是在60公里每小时以内。如果速度过高,一旦误刹车,对用户来说将会是巨大的惊吓。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