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教育、引导功能,近日,西安未央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薛红安在未央法院驻未央区总工会巡回审判庭公开庭审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该案中,被告王某于2020年6月入职原告陕西某建设公司,双方签订多份劳动合同。2023年11月,原告对被告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因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被告自2023年12月起再未至新工作岗位报到。此后被告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欠付工资差额等事项。仲裁裁决原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及欠付工资,原告不服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法官根据双方的诉辩意见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双方进行陈述、答辩、举证质证,耐心听取双方意见,适时总结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庭审过程规范严谨,有序高效,因案情复杂,案件将择期宣判。未央区总工会部分职工代表、未央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部分仲裁员及群众现场观摩庭审。
本次案件审理适逢陕西省总工会“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现场推进会参会人员现场观摩,参会人员肯定了“法院+工会”工作模式取得的成效,一致表示就地巡回审判对高效化解劳动纠纷,引导用人单位规范管理,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具有重要作用。未来,未央法院综合审判庭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加强用工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张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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