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多措并举提升长城保护质效
中国甘肃网5月16日讯 据嘉峪关日报报道(融媒体中心记者 朱玲 闫立成)近年来,我市全面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长城保护“大安全”格局,进一步强化各责任主体履行监管责任、主体责任、直接责任,完善“三责一体”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将长城保护的重点工作从事后监督变为事前预防,破解长城保护难题,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提升长城保护质效。
完善协作配合机制。严格落实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文旅局会签的《关于办理国有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协作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意见》),强化工作通报、线索移送等协作机制,对《协作意见》中未明确的事项拟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打破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壁垒,提升监督质效,凝聚监督合力。
加强制度落实力度。围绕《协作意见》规定的违法情形,重点针对长城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内非法占地、违法建设、非法倾倒垃圾、越界放牧等行为开展公益诉讼立案监督,通过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等方式,切实解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的问题,并对办案中发现的治理漏洞、短板,依法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加大总结宣传力度。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发展理念,结合长城文化讲好办案故事,弘扬传统文化。全面总结办案情况、工作经验、机制创新、典型案例以及存在的问题,注重发现、培育和宣传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扩大长城保护的社会知晓度和工作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