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鹏程报道:新能源车主“躺着赚钱”的机会来了。5月14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向电网放电上网电价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明确新能源汽车向电网反向输电的电价模式。其中,峰期电价可达0.7701元/千瓦时,尖峰期更是高达0.9626元/千瓦时。
《批复》指出,新能源汽车向电网放电上网电价采用峰平谷电价方式,具体按照每千瓦时0.453元乘以峰平谷比例系数确定。峰期、平期、谷期比例系数分别为1.7、1、0.38,尖峰期比例系数在峰期基础上上浮25%。
值得注意的是,尖峰上网电价执行时间为7月、8月和9月,以及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的高温天。日最高气温以中央电视台一套当天19时新闻联播节目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广州次日最高温度为准,次日予以实施。尖峰上网电价每天的执行时段为11时至12时、15时至17时共3个小时。
《批复》明确,此次上网电价政策适用范围为广州、深圳两市辖区内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具备计量条件的车网互动试点项目或充换电设备,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至2026年12月31日。
编辑:邬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