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1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学林路36弄研创园17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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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亚东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琴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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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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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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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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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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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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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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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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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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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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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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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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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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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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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8、议案1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吕佳丽、孙天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2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陈凌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陈凌,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至今,一直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总监、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