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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15日电 题:中央明确城市更新“路线图”!宜居、韧性、智慧
新华社记者王优玲
城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载体。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为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提供指引。
由外延扩张转向内涵提质,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当前我国城市发展正经历深刻转型。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转变城市发展模式的必然之举,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
“我国城市发展已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对于稳增长、扩内需、惠民生的重要作用,将城市更新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性、系统性战略行动,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长杨保军说。
城市更新将如何推进?
意见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建设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
城市的核心是人,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既有的需求标准在提高,新增的需求类型更丰富,但目前我国城市发展还存在设施不够健全、功能不足、安全隐患等短板弱项。
围绕人民关切,意见部署了八项主要任务: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开展完整社区建设,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
“这些任务紧密围绕新时期人民需求,立足关键领域精准发力。各地应准确把握现阶段实施城市更新的主要目标,基于自身实际,抓住主要矛盾和工作重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因地制宜推进城市更新。”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王凯说。
城市更新面临规划、土地、财税、金融等多重挑战,如何加强支撑保障?意见提出关键突破点。
在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创新完善以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牵引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全面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建立完善‘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划实施体系”;在完善用地政策方面,意见要求“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和用途依法合理转换”“盘活利用存量低效用地”。
在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方面,意见要求“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支持力度”“中央财政要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地方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城市更新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强化信贷支持”“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在建立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方面,意见要求“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在健全法规标准方面,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相关立法工作”“完善适用于城市更新的技术标准”。
城市更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强有力的制度政策支撑。杨保军说,中央确定城市更新大方向后,地方是更新实施责任主体,落实深化改革要求,激发地方能动性,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需求积极探索创新,通过改革破解制度政策性障碍,建立一整套适用于城市更新的制度政策体系。
城市更新,既是发展方式的转变,更关系到民生福祉的提升。加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