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财联社
【中办、国办:支持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发展产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财联社5月15日电,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支持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发展产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者划拨用地决定书规定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擅自转让的情形外,鼓励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按程序自行或以转让、入股、联营等方式更新改造低效用地。优化地价计收规则。推进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完善城市更新相关的不动产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