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电信网络犯罪呈现高发态势,跨境电信诈骗、非法“两卡”交易猖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以下简称“掩隐罪”)案件量激增,成为仅次于危险驾驶罪的高发刑事犯罪!然而,两罪界定模糊、主观明知认定难、异地办案成本高等问题,严重制约司法效率。刑事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郝敏杨结合近两年办案数据,聚焦实务痛点,通过本次干警微课,对“帮信罪”和“掩隐罪”进行浅析探讨。
一、背景现状:
互联网经济下的犯罪温床
随着网络经济快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将互联网视为 “快速敛财” 的途径,电信网络犯罪愈发猖獗。跨境电信网络诈骗集团不断涌现,非法出售、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等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持续高发,严重威胁社会安全和公民合法权益。
二、核心问题:司法实践中的三大痛点
1.两罪界定争议
帮信罪与掩隐罪在行为阶段、资金性质等方面的界定标准不够清晰,导致两罪存在竞合与交叉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关于两罪的界定争议频繁出现。
2.主观明知认定难
犯罪分子常常以 “不知情” 为借口进行抗辩,如何通过交易流水异常、聊天记录等客观证据来推定其主观故意,成为办理此类案件的难点。
3.管辖与成本困境
电信网络犯罪多涉及多地协同作案,案件管辖争议频发,异地取证难、证据难以固定,耗费大量司法资源。
三、破局之道:多维施策破解办案难点
1.如何避免“张冠李戴”?
帮信罪的保护法益是网络秩序,其涉及的资金范围较为宽泛,涵盖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或不明资金,且行为通常发生在上游犯罪实施过程中,例如,为上游犯罪提供银行卡等。而掩隐罪保护的是银行账户秩序,所涉及的资金必须是明确的犯罪所得,其行为发生在上游犯罪既遂之后,例如,对犯罪所得进行转账、套现等。
2.证据链如何筑牢?
在司法实践中,可通过以下多方面要素综合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明知:
行为人自身情况:包括学历、征信记录等,若存在多次申办异常银行卡等情况,可作为认定主观明知的参考。
交易异常性:如出现资金快进快出等异常交易行为。
获利合理性:若办卡佣金等获利远超市场正常价格,也可作为推定主观故意的依据之一。
3.异地办案如何提效?
在被害人所在地以事立案后,对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线索的,及时进行管辖甄别,由其他地区管辖更为合适的,应在第一时间移送,配合调取证据,提高办案质效。
利用全国电诈平台共享线索,将相关数据上传电诈平台,便于侦查机关在侦查类案时调取使用。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检察部负责人张永春在点评中指出,本期微课紧扣实务需求,以数据为支撑、以案例为载体,为青年干警提供了清晰的办案指引。他强调,应对新型犯罪需做到“两个结合”:
学与用结合:深入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将理论融入讯问、证据审查等环节,灵活运用于个案审查,达到准确适用法律;
内与外结合: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打通数据壁垒,形成打击犯罪合力。
以微课促提升,筑牢反诈防线。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优化办案机制、提升干警素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守护群众“钱袋子”贡献检察力量!
作者:冉孟芸(镇巴检察)
编辑:赵佳欣
责编: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