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将对9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和而泰注册资本将从925,080,285元减至924,806,285元,减少27.4万元;公司股份总数也将从925,080,285股减至924,806,285股。不过,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由于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会致使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通知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可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借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即便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其债权有效性不受影响,相关债务(义务)仍由公司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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