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 徐鸣 编辑 甘浩 校对 李立军
近日,广州一家饮品店因取名为“警茶”引发关注。5月14日,新京报记者从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涉事店铺的招牌和相关标识已被拆除。
视频显示,该饮品店招牌为白底蓝字,写有“警茶”二字,店铺玻璃上张贴着戴蓝色帽子、穿蓝色服饰的卡通图案。
▲涉事店铺。图源网络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5月12日他们注意到相关情况,并于当日晚10点前往该饮品店进行检查。当时店铺尚在装修中,尚未对外营业。该工作人员表示,现场确实发现“警茶”招牌及疑似警察形象的卡通人物图案,“我们与店主进行了沟通和指导,店主也意识到存在不妥。”当晚,店主已对相关标识进行了遮盖。
5月13日上午,工作人员再次上门检查时发现,店主已拆除店铺的招牌和相关图案标识。
关于“警茶”这一名称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市监局工作人员表示,该名称系由申请人自主提交,随后由系统审核通过。系统审核通过,意味着该名称在形式上初步符合相关规定。但在现实应用中是否合规,不能仅依赖系统审核结果,还需综合考虑背景信息及图像元素等多个方面。
工作人员指出,企业名称中若完全使用“警察”二字是不被允许的,而谐音名称可能会被系统通过。系统审核依赖内置词库,该词库为动态更新,内容并非一成不变。
新京报记者查询《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发现,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政党、党政军机关、群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和部队番号。
全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服务网显示,目前有两家企业名称中含有“警茶”二字,分别为娄底市娄星区警茶小吃店和广州一杯警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其中前者的登记状态为“已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