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机构之家)
5月12日,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发布监管公告显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696.SH,以下简称中银证券)乌鲁木齐东风路营业部财务主管朱丽因违规买卖证券行为,被处以5万元行政罚款。
经核查,“徐某花”先后于2019年3月1日、2019年9月23日和2020年7月13日分别在长江证券、中银证券和国泰君安证券开立营通证券账户,2019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21日期间,朱丽控制使用“徐某花”上述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累计买入金额29,523,706.00元,累计卖出金额29,411,955.17元,合计亏损200,570.35元。
图片来源:证监会新疆监管局根据监管披露的处罚决定书显示,朱丽自2019年3月任职初期即存在违规借用他人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行为,该违规操作持续至2024年6月,历时逾5年,中银证券的合规监控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其员工长期违规行为。
《证券法》明确规定,禁止证券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股票交易或间接持有股票,也不得接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2024年以来,证监会强化“长牙带刺”的执法态度,对从业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尤其是在违规炒股方面。
中银证券此次违规交易事件暴露出公司在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体系方面存在的不足。目前,从中证协官网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公示中,已无法获取朱丽执业信息。据此推测,该人或已离开证券行业。
实际上,这并非中银证券首次受到监管处罚。根据2024年报披露,公司全年收到多地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及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分支机构管理、基金销售、员工行为监控等多方面。
具体而言,2024年9月14日,绍兴迪荡湖路证券营业部因违规指定兼职合规人员代为履行分支机构负责人职务且未按规定报告,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问题,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同年9月19日,杭州环球中心证券营业部员工直系亲属证券账户在营业部供客户使用的交易电脑上存在委托下单记录,部分员工存在使用上述账户替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交易的行为,营业部对此缺乏管控及监督,被监管部门责令整改;2024年12月5日,中银证券在负责铜陵天海流体项目推荐挂牌和持续督导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履行审慎核查义务,被安徽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值得关注的是,相较于同业机构通过内部问责机制及风控体系优化来应对员工违规交易事件,中银证券在屡遭监管处罚后,仅采取人事调整作为“应急措施”。2024年8月21日,独立董事丁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并以受贿罪被批准逮捕;同年12月,内控与法律合规部副总、风险合规管理板块负责人、合规总监亓磊因个人原因卸任,由执行总裁周冰“一肩挑”总裁、督察长、合规总监三职,代职期长达6个月,这一人事安排引发外界对中银证券“权责失衡”的质疑。
图片来源:中银证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中银证券一直遵循“稳健进取”的价值观和经营方针,坚定不移践行“严守风险合规底线”的经营理念,切实发挥三道防线作用,深入贯彻到风险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当中。如今在执行总裁周冰履行代合规总监职责的收官阶段,旗下乌鲁木齐东风路营业部被曝出员工违规交易事件,无疑是对公司一贯倡导的风控理念的一种讽刺。
值得一提的是,中银证券的薪酬体系存在的结构性矛盾。2024年财报显示,执行总裁周冰身兼三职,年度薪酬仅为116.55万元,低于执行副总裁127.32万元;在关联单位未领取薪酬的董事长宁敏税前报酬为151.60万元,甚至不及首席科学家葛浩的201.82万元。这一薪酬“倒挂”现象引发业界对其治理机制有效性的质疑,核心管理岗位的激励不足,或许也是其近年来合规问题频发的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