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五个 “民法典宣传月” 相关要求,切实提升企业依法经营能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大荔司法局朝邑司法所联合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张新锋,走进辖区红利蔬菜专业合作社,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 “民法典进企业” 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介绍了民法典的发展历程,法律地位,民事活动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顾问律师张新锋围绕民法典中与企业经营发展、员工权益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条款,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重点对合同编中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及变更等内容,结合企业实际案例展开分析,通过一个个生动鲜活的事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在民事活动中的关键作用,为企业明晰了合同签订、物权管理、劳动用工等环节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点,并给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合规建议,助力企业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接着,辖区其他合作社负责人,就工作生活中遇到的诸如劳动合同纠纷、个人权益保护等法律问题寻求解答。工作人员和顾问律师耐心倾听,一一进行专业且细致的回应,为员工们答疑解惑,引导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活动还向员工发放了《民法典宣传手册》《劳动法律法规解读》等宣传资料以及印有法律宣传标语的实用小礼品,进一步增强了宣传效果。
通过此次 “民法典进企业”的宣传活动的开展,以“小切口”的宣传方式,不仅为该合作社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合作社提升了风险防范能力,也在合作社内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增强了企业员工的法治观念。下一步,朝邑司法所 将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常态化开展此类活动,为辖区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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