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贵州日报
李永皇 李国云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着力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这就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积极营造良好文化生态,加快完善文化管理和生产经营体制机制,不断凝聚起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强大力量,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筑牢坚实文化根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人民群众是文化的创造者,文化来源于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社会实践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既是文化的主体,也是文化发展的目的。作为文化的主体,人民群众是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承者;作为文化发展的目的,文化最终服务于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文化建设和发展的主力军,同时也是文化创新创造的中坚力量,在社会实践中迸发强劲的文化创新动力、展现激昂的文化创造热情。文化发展只有植根于人民群众,才能找到创新创造的途径和力量,才能在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中将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凝聚起来、激发出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造导向,必须充分重视人民的主体作用,维护人民文化权益,做到文化创新创造身入心入情入,精准聚焦人民生活、融入人民诉求、展现人民风采,激发人民参与文化创新创造的积极性,持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必须植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把创新作为文化发展的核心动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新时代新实践新问题相结合,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构建更具原创力、亲和力、影响力的中国话语和叙事体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兴盛,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培育造就大批德艺双馨的文艺工作者;必须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更多力量参与到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中来,推动更多优质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向基层倾斜,更多、更公平、更便捷地惠及全体人民;必须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积极引导人民投身于文化创新创造,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精神需求变化,将体现人民诉求、反映人民愿望贯穿到文化工作的整个过程中,通过在持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不断强化人们的精神力量、逐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积极营造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文化生态环境是文化建设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高人们的文化素养和增强文化自信。要积极开展文化宣传和教育活动,鼓励开展前沿讲座,支持全社会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创建活动、文化知识竞赛、文化成果创新和发明创造活动,举办创新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活动,不断提升全民文化创新素养,加深文化认知,提高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意识和主动精神。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文化创新中心、文化数字化智能化体验中心等创新文化载体,提高获取公共文化的便捷性和智能化,激发和培育全社会文化创新思维和文化传承责任感;积极运用数字技术赋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借助全景化、立体化的手段传播和展示文化,吸引年轻群体与更广泛的受众群体,让文化作品、文化服务在内容与表现上有机融合,以达到引人入胜、启迪心智的效果,深度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根脉、革命文化的红色基因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时代内涵,通过文化浸润厚植人民精神沃土,以文化自信激发民族奋进伟力。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破坏文化市场秩序的行为,构建起一个和谐、文明的文化生态环境,依法依规惩戒各种破坏文化创新创造的不良行为,营造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有效机制。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运用,推动了文化生产方式的变革、文化传播方式的创新、文化消费方式的升级。积极构建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能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提供资金、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和扶持,通过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增强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发展文化新业态;要建立灵活高效的技术迭代更新机制,依托智能技术创新与规模化应用,缩减协同创新成本,促进科技在文化产业中的深度渗透;通过专家咨询与指导、培训、研讨等方式,全面且系统地提升文化从业者和科技开发者对文化与科技融合的体系化认知和洞察性理解;积极引导文化与科技领域的相关专家、学者进行跨界交流,不断增进彼此间的理解,提升合作水平,使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在跨领域交流合作中得以实现;充分借鉴世界各国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先进经验,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政府主导+技术赋能+产业协同”的多维驱动架构,健全文化科技服务体系,充分释放文化与科技“1+1>2”的协同效应,持续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动的内生动力。
(作者单位分别为:贵州省民族研究院、贵阳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