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贵州日报
建筑垃圾被清运后清澈河水潺潺流淌,松材线虫病得到有效防治后林木郁郁葱葱,曾因违规开采裸露的山体重披绿装……初夏时节,遵义市凤冈县人民检察院交出了满意的生态司法保护答卷。
聚焦“生态修复+源头治理”双核心,该院创新推出“四大专项行动”:在“护绿行动”中,针对盗伐国家一级保护植物野生红豆杉案件,首次以“刑事打击+民事追偿+原地补种+异地复绿”模式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联合法院发出全省首份《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为凤冈县237棵百年古树定制“司法身份证”;“护矿行动”剑指矿产资源违规开采,通过磋商程序促使西部水泥厂缴纳94万元生态损害赔偿金,创新“矿山修复保证金”制度;“净水行动”开展河道治理“回头看”,清理建筑垃圾600立方米,推动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三长联动机制;“护林行动”则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整治松材线虫病疫区3000余亩,促成建立外来物种入侵联防联控体系。
“我们正用司法的针脚织密生态保护网。”凤冈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介绍,自主创新“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模式,推行生态赔偿金“代修复”制度以来,该院已推动形成“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生态保护格局。
在办理某破坏生态环境案时,凤冈县检察机关不仅追究刑责,还创新“生态司法林”补植模式。数据显示,通过“河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已开展8次联合巡护,督促清理河道建筑垃圾600立方米,县域内重点河流水质优良率呈同比上升趋势。
(李宜胜 龚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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